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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劳动派遣三方主体的关系及特征

发表时间:2014-05-09 17:24:28

   东莞劳动派遣涉及三方主体: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东莞劳动派遣涉及产生三种关系:即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名义劳动关系、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的民事合同关系,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实际劳动关系。其中名义劳动关系和实际劳动关系是一个完整的劳动关系分割而成的,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的民事合同关系是名义劳动关系和实际劳动关系的联系纽带。
  东莞劳动派遣的本质特征是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派遣公司作为劳动者的名义雇主,是劳动合同的相对人,但却不是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而给付劳动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关系主体以外的第三人--用人单位,并且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进行劳动。
  派遣公司的责任包括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福利待遇等;用人单位的责任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发出生产指令、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并承担向派遣公司支付劳务费的义务。
  东莞劳动派遣中,劳动管理事务划分为两部分:一是用工单位负责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安置、劳动任务安排、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和实施等生产性劳动管理事务;派遣公司则负责受派遣劳动者的录用、派遣、档案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费等非生产性劳动管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