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劳务派遣需正视“同工不同酬”问题
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相当于给用人单位划定了红线,给出了约束,限制了企业无限制地扩大派遣人员的用工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院一位专家认为,这是此次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
“同工不同酬”一直是社会对劳务派遣诟病的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稿强调,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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